聚焦自贸试验区|国土空间规划,新规有这些
【编者的话】
6月18日,我省举办云南省支持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新闻办共同举行,重点解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若干意见》由云南省政府近日发布,包括赋予更大改革自主权、持续推进金融对外开放、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规划土地支撑、打造国际化人才环境等内容。
其中,高质量发展是关键词。那么,“高”在何处?发布会里信息量巨大,我们一起来听听。
聚焦自贸试验区| 国土空间规划,新规有这些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总规划师吴先勇介绍,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在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保障中主要有3方面的支持政策。
一是将自贸试验区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自由贸易试验区与地方国土空间规划在现有规划评估基础上,统一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充分融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主要内容,充分运用城市设计、乡村营造、大数据等手段,统筹和综合平衡各专项领域的空间要素,因地制宜推动以产业发展为主体的自贸试验区纳入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
明确主体功能区战略为主导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格局,科学有序布局三生空间等功能空间,根据产业功能布局,合理确定不同功能建设项目用地比例和结构,结合成片、联动和滚动开发规划,分期分步进行开发建设,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合理配置各类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实施统一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明确国土空间分区管制目标和管制规则,落实国土开发强度控制政策,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塑造以人为本的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
二是推行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
2020年3月,省自然资源厅制定和发布了《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合并,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由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权限统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申报材料大幅度减少,选址意见书与用地预审合并后材料从15项缩减到10项,用地规划许可证与用地批准书合并后材料从14项缩减到5项,强化“减”的要求。
审批时限大幅度压缩,两项审批事项都各自压缩到10个工作日。
前期工作大幅度减少,由原先3次项论证工作统一为1项论证工作,大幅度减少了工作量,提高了审批效率,降低了建设单位组织报件材料产生的成本。
三是完善省级配置机制。
在深刻反思工业文明教训基础上,汲取农耕文明精粹,协调发展和保护关系的新型发展理念,遵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探索生态空间实行约束性保护,城镇边界是适宜人类居住的区域,合理控制开发强度与规模,对自由贸易区试验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给予优先保障,在国土空间规划批复之前,根据实际需要支持自由贸易区试验区及各片区产业发展区规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不低于1万亩,重点保障工业转型升级、产业聚集、创新驱动等项目用地需求。
同时,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时,结合自由贸易区试验区及联动发展区内的建设用地指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重大项目用地需求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由省级专项支持。
发挥自由贸易区试验区的战略支点作用,完善口岸贸易、国际服务、旅游服务等配套设施,优化稳定产业链和供应链,保障创新空间和先进制造业空间供给,塑造自由贸易区试验区特色文化和风貌。
记者:刘子语 韩成圆 (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