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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合理使用医疗资源,减少成本支出,控制患者医疗费用

2017-06-14 09:58:23   来源:云南日报

 

深入基层普及医疗知识

  作为国内最早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的试点,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县在总结以往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要求,从2013年1月起在县人民医院等三所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创新实施符合本地实际情况和特点的新农合DRGs支付方式改革。

  经过4年多来的运行和不断完善,禄丰县DRGs支付改革在控制不合理医药费用、促进医院内部改革、最大化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都取得了良好效果,进而有力撬动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也为各地探索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供了一个可借鉴复制的“禄丰模式”。

  因为卓有成效的医改工作,禄丰县实施的DRGs支付改革已成为国务院医改办向全国推广的医改典型范本。在国务院办公厅最新公布的2016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较为明显的县(市、区)和试点城市中,禄丰县是我省唯一榜上有名的县,获得了2017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奖励。

商讨诊疗方案

 

  制度倒逼 节约资源

  临近下班,禄丰县人民医院住院部内仍是一派忙碌,许多医生、护士还在加班加点服务病患,“除了吃饭、上厕所外,一天下来大家都几乎没怎么休息。”

  “以前医务人员习惯了等着患者来找,现在是变成了主动想办法,帮着患者尽快协调解决好各种检查和治疗。”对医患关系的这种转变,县人民医院院长刘汝艳如此总结。

  在他看来,促成医护人员服务态度和质量巨变的重要推手,是医院正在实行的新农合DRGs(Diagnosis Related Groups,意为按疾病诊断分组)付费制度改革,“是新制度‘倒逼’医护人员必须这么干!只有让患者尽快得到有效治疗、及时康复出院,医院才能控制住住院费用,医护人员切身利益也才能得到保障。”

  何谓DRGs?其实质是一种病例组合分类方案。即,根据年龄、疾病诊断、合并症、并发症、治疗方式、病症严重程度及转归和资源消耗等因素,将患者分入若干诊断组进行管理的体系。基于这样的分组,卫生管理部门就能在DRGs系统帮助下对不同医疗机构进行客观的医疗服务绩效评价,医疗保险部门也可据此进行医保付费管理。

  以率先试点的禄丰县人民医院为例。在DRGs支付模式下,住院参保患者交纳起付钱500元后,在治疗费用中仅需结算实际花费的20%,剩下的80%费用大头则根据新农合与医院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协商制定定额,由双方实际结算。

  “简言之就是‘省下的钱归医院,多花的钱医院垫’。”县医保中心副主任李润萍表示,这一巧妙的制度设计,让滥用药、过度检查等不合理医疗变得不合算,能有效杜绝医院“以药代医”行为的发生,DRGs付费制是当今世界公认的比较先进的支付方式之一,其在确保医疗质量安全和规范的前提下,以消耗最少的医疗、管理资源,达到治愈疾病的目的,合理节约资源,减少医疗机构和管理机构各项资源成本支出,控制医疗费用。

精心服务患者

 

  科学施策 严格监管

  2012年末,禄丰县人民医院以试点身份,率先启动DRGs支付改革。次年1月,其他两所县级公立医院也跟进实施。这开创了中国二级医院实施DRGs支付的先河,也是在全国农村地区医保领域的第一次尝试。

  如何科学合理、准确严谨地对疾病“分组”和“定费”,是关系DRGs支付改革能否顺利落地实施的两大核心。

  在分组上,禄丰县的做法是以病案首页的主要诊断(第一诊断)为依据,参照ICD-10编码将病例分为主要诊断大类(MDC),并按“大类概括”原则,将临床特征相似、发生频率较高、消耗资源相近的疾病进行合并分组,根据本地医疗实际不断优化调整分组,使之更科学规范——2013年疾病分组为263个,2014年增加到432个,2015年进一步规范为300个,到了2016年则微调为294个。

  至于患者住院治疗费用额度的测算,医保部门则根据医院历史数据,通过计算各病组的权重以反映各病组消耗资源的程度,并以权重为系数将年度预算基金分配到各病组,从而实现总额付费下按照病组科学分配医保资金的目的。

  “简单来说,就是在科学分组基础上,增加诊治难度大的病组权重,减少诊治难度小的病组权重,将住院基金分配到每一权重上,最终确定每一病组付费标准。”刘汝艳表示,在DRGs支付模式下,医保部门的财务和医学专家会参与价格谈判,价格更趋于合理,从而实现“医保帮着患者省钱”的效果。

  严格有力的监管措施,也是保证DRGs付费制顺利实行必不可少的条件。

  “在加强信息化和临床路径管理等基础上,我们主要从三方面加强监管力度。”李润萍介绍,一是制定与支付方式相适应的监督考核制度,对一些关键指标进行量化,定期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和资金拨付挂钩;二是实施过程管理,定期抽查病历,对不规范行为及时监测处理;三是组织专家进行病案评审,做到违规病历查处令人信服。

  比如,在报销额度既定的情况下,医生会不会为了省钱而不好好看病?“这个不用担心!”县人民医院副院长王忠文坦言,因为医保部门会定期组织抽查,“一旦分组差错率超过2%、30天内返院和分解住院率超过2%、转院率超过10%,相关人员均将面临罚款。”

  要是医院弄虚作假又怎么办?比如,医生明知道患者是上呼吸道感染,却故意将第一诊断写成肺炎,新农合报销定额将能高出不少,医院可以拿到更多医保,医生也能多拿绩效,而医保部门又无法一一检查。“发现难度大,那就提高处罚力度,一旦查实就处于重罚,让造假者不敢越雷池半步。”李润萍介绍,2014年县某医院就因分组差错率高和分解住院、上靠高费用组下诊断等违规行为,被处罚资金100多万元。

  目前,禄丰县新农合拨付资金结余率的上限是7%,而县人民医院为了保证医疗质量,又将对科室的考核比例限定为5%。“不管什么改革,医疗安全都是前提,医疗费用不是越低越好,而是越合理越好。”刘汝艳表示。

  成效显著 三方共赢

  推行4年下来,DRGs付费制改革的成效如何呢?

  “现在医院服务态度、质量都比以前好,住院时间缩短了,治疗效果还比以前好。”今年55岁的仁兴镇白沙村村民杨兰桂是一名老糖尿病人,每年都要来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对比付费改革前后的住院经历,她感叹连连:“关键省下不少钱!住院只做必要检查和治疗,再不用多花冤枉钱,一次就能节约2000多块。”

  “我们科糖尿病的分组付费标准是3397元,如果患者住院期间治疗费用超过这个范围,就要由医院自付,相关责任科室和人员也要受到处罚。”县人民医院内三科医生孙文平表示,“这就杜绝了医生做一些不必要的检查、开一些不必要的大处方,规范了医疗行为。”

  不过,改革也意味着医务人员工作量剧增,工作负荷强度加大。又该如何解决医务人员的抱怨、甚至抵触情绪?

  “有罚就要有奖,要真正做到赏罚分明,体现多劳多得的公平分配原则。”王忠文介绍,改革四年来,县人民医院医务人员绩效工资上涨超过20%,极大调动了医务人员积极性,也保证了改革顺利推进。

  “过去干多干少都一样,所以大家积极性不高”。县人民医院内三科护士长李萍深有感触地说:“现在临床护理都有详细记录,并与绩效挂钩,只要你肯干,最后都能在收入中得到体现。”

  以县人民医院2016年的统计数据为例,病患入组错误率从改革之初的9.47%降到了1.93%,放宽住院标准比例为3.84%,30天内再住院率仅为0.97%,转院率降低到了7.99%;全年268个入组病组结余组数占比为47.76%,通过费用控制降低成本结余率为4.78%;平均住院床日下降到6.02天,远低于全省(8.9天)和全州(8.19天)平均住院天数;住院次均费用3308元,低于全省平均数446元;新农合病人药占比下降至18.93%,基药占比则提高到59.1%,两项统计均优于全省全州平均水平。

  “改革促使医院上上下下都时刻把‘成本’和‘质量’意识立在脑海中,医疗行为逐步规范,管理、服务和技术水平等不断提升,收入结构发生巨大变化,利润率大幅提高,效益明显提高。”刘汝艳表示,改革释放的最大红利是推动了医院加速发展,“像我们近年新开展的心脏起搏器植入、腹腔镜手术、血液透析等多项新技术和新项目都已走向成熟,以往患者需要到中心城市大医院治疗的疾病,现在在县内就能治愈。”

  “DRGs支付改革真正撬动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使医院开始向质量效益型的精细化管理转变。”县长杨继周认为,这一改革有力撬动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促使医院对陈旧思维方式和人事分配制度、成本质量管理制度、服务效率和信息化建设等各方面进行改革,“最终效果就是既帮助医院提质增效,又有效控制了医疗费用的不合理上涨和医保基金风险,提高了群众受益程度,真正实现了群众、医院和政府的‘三方共赢’。”

  据了解,以禄丰县成功试点的经验作借鉴,楚雄州各县市均成立了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领导小组,并按“一院一策”原则认真进行测算、分组,制定出台了各县市新农合DRGs付费制改革实施方案,确保改革稳步推进。

  目前,全州县级18家公立医院现全部启动运行DRGs付费制改革,其中有13个县级公立医院已实现与省新农合信息系统的对接和实时结算,州级4家公立医院系统已全面上线启动运行。

编辑: 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