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昆明,非机动车二次违停将被拖移
自2024年1月1日起,昆明市五华区市政道路非机动车可实现免费停放。但免费停放不等于无序停放。4月2日,五华区举行非机动车规范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五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孙楠楠表示,将以辖区内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三家医院为主,覆盖五华区10个街道办,开展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对初次违规停车的市民将发放“违规停车温馨提示单”,并将违停车辆车牌记录在库,若再次出现违规停放,将对违停车辆进行拖移,消除违法行为,并视情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孙楠楠说,五华区作为省会城市主城核心区,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由五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在重点区域、重要道路、医院周边先行先试开展非机动车规范管理整治。通过宣传引导、集中整治、建立机制等措施,各单位通力合作、齐抓共管,以点带面推动城市环境干净整洁、城市道路平整通畅、城市面貌井然有序、城市品质全面提升。
从2024年4月开始,辖区各属地街道办事处分别牵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配合,组成联合巡查执法队伍,对重点区域、重要道路、医院周边进行常态化监督巡查。同时,对共享单车停放情况进行实地探勘调研,对设置的电子围栏区域进行核实并重新划定范围,确保不影响正常的交通通行。对未按要求随意投放的共享单车,严格按照相关市容管理规定进行整治。
对重点区域、重要道路、医院周边进行实地探勘调研,在市政道路上合理设置非机动车免费停放区域,采用疏堵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强对非机动车的管控和疏导。对重点区域、重要道路、医院周边的非机动车停放点位的标识标牌进行统一的规范化设置,并合理进行物理隔离。取得实效后,全区范围开展专项整治,并长效保持。
请广大市民文明有序停放非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应当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位内,并按箭头指向,依次顺向有序停放整齐,不得逆向停放;非机动车辆不得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位以外、机动车道、消防通道及其他非机动车禁停区域;非机动车不得侵占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不得压占盲道停放;沿街道路两侧不得长期停放影响城市市容的非机动车辆。
一旦车辆被拖移,可按照违规拖移停放点地图定位,前往停放点,并携带身份证、行车证、购车发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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