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印度洋地区蓝色经济发展合作联合声明

2023-12-09 11:46:38
来源:云南日报

  2023年12月7日至8日,第二届中国—印度洋地区发展合作论坛(2023)在云南昆明召开。

  各方围绕“助力蓝色可持续发展 共建海洋命运共同体”主题,讨论共同关心的中国—印度洋地区国家蓝色经济发展合作问题。各方同意发布《中国—印度洋地区蓝色经济发展合作联合声明》。

  着眼于推动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议程相关目标,重点落实“联合国海洋科学促进可持续发展十年”倡议,各方认识到当前印度洋地区海洋生态保护、蓝色经济发展合作不断取得积极进展,同时面临多重挑战。各方重点就在本地区共同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海洋、发展蓝色经济、共促地区和全球发展深入交换意见。

  各方一致认为,进一步加强本地区海洋发展合作,发展可持续蓝色经济,是地区各国共同应对危机挑战、促进发展稳定的重要途径。对本地区国家面临的生物多样性丧失、气候变暖与海平面上升、海洋灾害频发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冲击深表关切。强调国际社会要加强政策协调,努力提供知识和解决方案,提升本地区海洋生态系统健康和复原力,增强各方抵御和应对海洋灾害的能力,提升有关国家通过可持续利用渔业和水产养殖、可再生能源、旅游、航运等海洋资源获得经济收益的效能。

  发展海洋经济、增进海洋福祉、共享海洋合作成果是各方普遍期待。各方赞赏中方提出的全球发展倡议对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和联合国“海洋十年”的积极作用,表示愿持续深化本地区海洋发展合作,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海洋,提升海洋治理能力,实现更加强劲、绿色、健康的全球发展。

  各方一致同意,为可持续的海洋保护和蓝色经济发展提供有利环境,支持联合国在落实2030年议程中发挥统筹协调作用,鼓励发达国家和多边发展机构进一步对接发展中国家实际需求,为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小岛屿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提供更多资金和技术支持。同时,各方愿进一步加强南南合作,作为南北合作有益补充,推动南北对话,并加强三方和多方合作。

  各方注意到,首届论坛提出的中国—印度洋地区蓝色防灾减灾联盟、蓝色经济智库网络、中非卫星遥感应用合作中心等成果取得积极进展。赞赏中方在本届论坛期间提出的系列务实合作举措(附后)。欢迎机制化举办中国—印度洋地区发展合作论坛。

 

 

 

  附:

第二届中国—印度洋地区发展合作论坛

成果清单

 

  一、成立中国—印度洋地区蓝色防灾减灾联盟,推进中国—印度洋地区国家蓝色防灾减灾合作机制建设,构建环印区域海洋动力、生态、地质和气候灾害观测与监测网络,开发海洋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及示范应用,加强海洋灾害预警与评估,制作高质量公共服务产品,提高地区各国蓝色防灾减灾能力;

  二、建成并启动蓝色经济智库网络,打造中国与印度洋地区开放共享的学术平台与交流机制,联合开展《环印度洋地区蓝色经济指数》测算汇编,为印度洋地区蓝色经济合作注入新活力;

  三、中非卫星遥感应用合作中心在北京揭牌成立(2023年7月),继续支持中国和印度洋地区国家开展卫星遥感应用领域合作;

  四、推进中非海洋科学与蓝色经济合作中心建设,开展对非海洋调查、监测、预报和大陆架研究技术合作,共同研发大数据分析平台并开展示范应用,支撑非洲印度洋国家海洋科技和蓝色经济发展;

  五、中方将为印度洋地区国家实施200个农业减贫、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应对气变和绿色发展等民生领域“小而美”援助项目;继续实施好“心联通、云南行”项目;

  六、实施“蓝色英才计划”,未来3年为印度洋地区国家培训各领域人才2万名,并围绕绿色发展、应对气变、海洋规划、渔业发展等领域设立100个专题培训项目;

  七、建立中国—印度洋地区海洋合作与培训中心,开展海洋领域合作,实施海洋观测预报、海洋空间规划、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等领域的能力建设、案例推广等活动,发起蓝色市民倡议,提升地区国家各国海洋可持续发展治理水平;

  八、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合作实施气候信息及预警系统项目,提升区域预报能力,增强社区抵御气候灾害韧性;

  九、实施渔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计划,帮助印度洋国家提升渔业养殖、水产品加工、资源养护与调查等领域能力水平;

  十、提出“新能源印度洋”倡议,支持光伏发电、水力发电、海洋可再生能源、电动汽车等技术在印度洋地区国家推广运用。

 

  记者 韩成圆 刘子语 王靖中 张若谷

编辑: 郭小榕
中国—印度洋地区蓝色经济发展合作联合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