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十三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筹备工作稳步推进
9月28日,记者从“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2023年秋冬季文化和旅游系列活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云南省第十三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将于10月22日至27日在芒市、瑞丽市举办,目前,各项筹备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二级巡视员张碧伟介绍,云南省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每两年举办一届,自1997年至今已成功举办了十二届。“我们与省民族宗教委已合作12年,今年举行的第十三届歌舞乐展演,将于10月22日至27日在芒市、瑞丽市举办。由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主办,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承办。”张碧伟说。
作为全省规模较大、规格较高的重要文化艺术赛事,歌舞乐展演得到各州(市)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一直以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和各级相关部门深入挖掘整理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层层把关,认真遴选,为歌舞乐展演的成功举办筑牢了坚实的根基。今年5月22日,第十三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编导会在昆明顺利召开。会议回顾总结了过去十二届展演的经验,明确了本届展演参演节目的创作方向、评奖规则等事项,使筹备工作得到顺利推进。
这次展演上报剧目为历史最多。经各州(市)上报和专家评审,共有70个节目入选,数量较往届有明显增加。70个入选节目中,传统类节目40个,创作类节目30个。在节目分类上紧扣歌、舞、乐主题,以声乐、舞蹈、器乐三类为主,其中声乐类节目30个,舞蹈类节目24个,器乐类节目16个,表现形式丰富多样。参演人员覆盖全省16个州(市)的26个民族,云南共有26个世居民族,经过把关,26个民族都有节目参演,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民间艺人、基层文化馆、文化站工作人员为主的演职人员共计约1000名。
为体现“保护为主、传承发展”的非遗保护方针,参演节目分为传统类与创作类两类。其中,传统类节目数量不低于创作类节目数量。传统类节目强调民间性、原真性,取材于非遗项目名录或民族民间原创歌舞乐内容;创作类节目强调在继承传统基础上,立足传统但有新意。在奖项设置上,设立“云南省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奖”,按两类节目的歌、舞、乐分别设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另设传承奖和组织奖。
第十三届全省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的举办,对于进一步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价值内涵,激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机与活力,增强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推动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我们相信,在各主办、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在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大力支持和各位参演人员的辛勤付出下,本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一定能够再创辉煌,为继承和弘扬优秀民族传统文化,增进全省各民族文化交流,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繁荣稳定,推动全省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张碧伟说。
记者 朱海(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