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新增省内感染者9例 省疾控中心发布疫情防控风险提示

2022-10-27 15:03:41
来源:云南发布、云南日报

  10月26日0-24时,全省新冠肺炎疫情情况如下:

  新增境外输入感染者2例,均为无症状感染者(航空输入、陆路输入各1例)。

  新增新疆入滇感染者1例,为无症状感染者(寻甸)。

  新增省内感染者9例,均为无症状感染者:瑞丽8例(均为被管控人员),河口1例(被管控人员)。

  有内蒙古呼和浩特、新疆乌鲁木齐等地旅居史的入返滇人员应做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近期全国疫情形势仍呈现点多面广特点,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省疾控中心发布疫情防控风险提示:自10月26日起,非必要不前往发生疫情地区,如确需出行,应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疫要求,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出行途中应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有内蒙古呼和浩特、锡林郭勒、乌海、赤峰及新疆乌鲁木齐、巴州旅居史的入返滇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有甘肃兰州、庆阳、武威旅居史的入返滇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3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再进行4天居家健康监测。有西藏拉萨旅居史的入返滇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3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开展2次核酸检测。有四川、贵州、重庆、广西、山西旅居史的入返滇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落地检”,并间隔1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其他省份和涉疫重点省份其他地区的入返滇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落地检”,并间隔1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有西双版纳旅居史人员,不再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和2次核酸检测要求,按常态化防控区域管理。

  市民进入公共场所应坚持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途中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记者 陈鑫龙(云南日报)

编辑: 徐腾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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