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商务厅出台《若干措施》支持批零住餐企业稳定发展

2022-06-04 11:30:27
来源:云南日报

  记者6月3日从云南省商务厅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住经济大盘、促进消费回暖复苏的相关决策部署,加大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市场主体培育和助企纾困力度,提振消费信心,该部门于近期制定了《2022年支持批零住餐企业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包括16条举措。

  16条措施涉及培育骨干商贸流通企业、培育电商市场主体、扶持中小微企业、支持老字号创新发展、发展“首店”“首发”经济、支持连锁经营发展、推动商圈错位发展、推动步行街高质量发展、开展“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加快推进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加快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开展“云品乐购”活动、支持餐饮新业态发展、打造促消费活动品牌、提振大宗商品消费、保障基本消费供应等方面内容。

  其中,培育骨干商贸流通企业方面,《若干措施》明确支持各州市加大骨干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新增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个体)给予不少于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培育电商市场主体方面,提出对注册完成10万家以上网商的园区运营主体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次年网商主体增长10%以上,继续给予办公场地和运营孵化支持。

  发展“首店”“首发”经济方面,明确对国际、国内一线品牌开设独立法人企业或品牌首店且在滇纳统的,按核定投资额(装修、房租等费用)的50%分别最高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国际、国内一线品牌举办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大型新品发布活动,按宣传推广总费用的50%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

  支持连锁经营发展,《若干措施》明确支持州市开展连锁经营建设试点,对综合排名第一、二、三、四名的州市分别给予800万元、600万元、300万元、300万元资金支持,培育一批规模大、网点多、实力强的连锁经营企业。

  推动步行街高质量发展方面,提出持续开展步行街改造提升和示范创建,经考核评价成为示范步行街的给予200万元资金支持。

  开展“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方面,提出将不断丰富社区商业业态、补齐设施短板、创新服务能力,打造一批布局合理、业态齐全、功能完善、智慧便捷、规范有序、服务优质、商居和谐的“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对列入国家和省级试点的城市给予资金支持,其中国家级试点省会城市支持500万元、国家级试点非省会城市支持300万元,省级试点城市支持200万元。

  针对加快线上线下消费融合,《若干措施》明确促进直播电商发展,评选5个直播电商基地,运营企业每家给予50万元奖励。

  支持餐饮新业态发展方面,提出支持餐饮企业整合产业链的优势资源,积极开发网上营销、中央厨房及餐饮配送等产业升级配套设施,大力发展预制菜,强化餐饮产业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品牌餐饮企业以连锁经营方式到风景区、社区开店设点以及到省外拓展市场。

  提振大宗商品消费方面,《若干措施》提出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对个人消费者在活动时间购买新能源汽车每辆最高补助5000元,促进全省新能源汽车消费。

  《若干措施》还明确省商务厅将制定以上政策的实施细则。同一企业同一项目符合多项扶持政策奖励条款或性质相似条款的,不予重复享受支持。

  记者 韩成圆(云南日报)

编辑: 徐腾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