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举办RCEP实施准备原产地管理专题政策宣讲会
12月29日,云南省商务厅与昆明海关联合举办线上“云南RCEP实施准备原产地管理专题政策宣讲会”。
2022年1月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将对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等4个非东盟成员国开始生效。该政策宣讲会旨在帮助云南省广大进出口企业深入了解RCEP原产地规则以及经核准出口商管理制度,在进出口贸易中更高效地利用好协定的相关优惠条款,尽早享受协定实施红利。宣讲会围绕RCEP项下原产地规则政策、经核准出口商制度、抢抓RCEP新机遇等方面进行了解读。
主办方提示,近期海关总署发布了RCEP实施相关事项的公告,企业可提前了解掌握相关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关税减让幅度、原产地规则及其实施操作程序并进行综合评估、比较,结合自身产品,选择对自身最有利的产业链模式,择优利用优惠政策。此外,海关已对原产地管理信息化系统进行了全面整合升级,企业进入“互联网+海关”和“单一窗口”平台即可办理原产地全链条业务,叠加原产地证书智能审核、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等措施,完成相关备案程序后,就能享受“足不出户可领证”的便利。
下一步,云南省商务厅和昆明海关将继续深入做好RCEP实施的政策服务工作,协助企业充分享受和利用RCEP关税优惠和各项原产地便利化措施,开拓RCEP成员国市场,进一步提升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的能力。
【RCEP问答】
问:RCEP是什么?
答:RCEP即《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是由东盟发起,由包括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东盟10国共15方成员制定的协定,2020年11月15日,RCEP正式签署。
根据RCEP的规定,协定生效需15个成员中至少9个成员批准,其中要至少包括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中至少3个国家。2021年11月2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保管机构东盟秘书处发布通知,宣布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等4个非东盟成员国已向东盟秘书长正式提交核准书,达到协定生效门槛。根据协定规定,RCEP将于2022年1月1日对上述十国开始生效。
RCEP覆盖的总人口、经济体量、贸易总额均占全球总量的约30%,是目前全球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
在RCEP框架下,中日首次建立自贸关系,中日两国的关税减让安排是RCEP关税减让最大的亮点。
问:RCEP项下原产地规则有哪些创新和优势?
答:享受协定关税减让的核心在于判定货物的原产地。
昆明海关关税处副处长刘燕介绍,RCEP项下原产地规则有多处创新与优势。
首先,RCEP原产地累积规则的优势非常突出。区域范围内产品原产地价值成分可在15个成员国构成的区域内进行累积,来自RCEP任何一方的价值成分都会被考虑在内。这一规则鼓励成员国之间发展贸易关系,有利于推动区域内生产要素流动及产业深度融合。
其次,RCEP采用经核准出口商管理声明以及原产地自主声明模式。经核准的企业可自助签发原产地声明,从而大幅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和政府的行政管理成本,提高货物通关时效。
此外,RCEP采用背对背原产地证书机制,使转口贸易货物在销售给其他成员国进口商时也可享受协定税率,企业发展转口贸易、建立海外仓更为便利。
问:RCEP生效后,云南将迎来哪些机遇和挑战?
答:云南省商务研究院副院长刘杰介绍,RCEP生效后,将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知识产权等众多方面促进成员国之间相互开放与经济发展。云南具有与东盟国家合作的区位优势,且双方具有一定的合作基础,RCEP生效将进一步促进云南与东盟的合作。以一个直观的例子来说,云南的特色蔬菜、水果出口以及东南亚热带水果进口都将更加便利。云南应进一步深化与越南、老挝、缅甸等东盟国家的合作,构建面向东盟乃至全球的产业链价值链。
刘杰表示,对云南来说,RCEP也同时带来挑战。如:关税减让会压缩边境地区独有的边境贸易政策优势;更加开放的区域市场也需要云南有更强的产业竞争优势。因此,云南应抢抓机遇,进一步扩大开放,以现有的开放平台为抓手,进一步推进与东盟国家的合作,创新合作模式,积极服务国家与RCEP国家构建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的需求,打破在对外开放中遇到的障碍,克服对外贸易中的难点和堵点,形成与东盟国家更高质量、更深层次的合作关系,发展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
记者 刘子语 韩成圆(云南日报)
昆明海关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