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云南省将建设水利工程7000件以上
到2025年基本消除区域性大面积干旱
为加快“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建设,推进全省水利高质量发展,增强云南水安全保障能力,日前,省委、省政府印发《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兴水润滇工程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十四五”期间,将聚焦滇中城市群、干热河谷、山区半山区等重点缺水区域,解决水利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实施各类水利工程7000件以上,规划项目投资总规模9250亿元以上。
《决定》提出,到2025年,基本消除工程性缺水,基本消除区域性、大面积干旱,基本建成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现代化进程要求相协调的水安全保障体系。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6%,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2,全省水库总库容达165亿立方米、年供水能力达230亿立方米,人均年供水能力提高到450立方米以上,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97%,全面消除现有病险水库安全隐患,大江大河干流及重要支流重点防洪保护区、中小河流防洪能力全面提高,5级及以上江河堤防达标率达到70%,全省水土保持率提高到75%以上。
到2035年,建成云南现代化水网体系,构建江河湖库科学布局体系、江河湖库科学补水体系、水利工程科学调度体系、江河湖库科学循环体系、现代防洪抗旱减灾体系、现代农业灌排体系、雨水积蓄和科学利用体系、江河湖库科学管理体系。
要达成目标任务,《决定》中明确将实施供水保障工程、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与修复工程、水利信息化工程等项目。在供水保障工程中,要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强化供水安全风险应对,统筹坝区和山区、城市和农村,逐步建成丰枯调剂、联合调配的水资源配置和城乡供水安全保障体系。提速滇中引水工程建设,加快实施一批大中小型水库工程、引调水工程、水系连通工程、大型灌区工程、大中型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农村供水工程等。
记者 闵楠(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