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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贸会上牵手!北京云南,深化自贸试验区合作

2021-09-06 10:44:00   来源:云南日报

  9月4日,2021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期间,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和中国(北京)自贸试验区达成深化合作协议,重点围绕服务贸易、数字经济、医药健康、文化领域、金融领域、人才引进与交流、生态环境、创新研究等方面开展合作,加强工作协作联动,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经验。

  根据深化合作协议,滇京将充分发挥比较优势,以“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合作共赢”为原则,加快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

  双方重点在8个方面深化合作。内容包括:

  深化服务贸易对外开放合作,以服务业市场有序开放为重点,加大医医药健康、教育、金融等领域对接,形成服务贸易品牌优势。

  深化数字经济领域合作,围绕基础设施建设、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等内容加强对接。

  深化医药健康领域合作,充分发挥北京建设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云南省中草药等优势,鼓励企业加强对接。

  深化文化领域合作,充分发挥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北京)和云南边境贸易优势,共同探索、搭建“边境文化集市”。开展文化艺术品展示交易等,加强两地文化领域交流合作,促进文化领域贸易发展。

  深化金融领域合作,鼓励两地企业以相互参股方式发起设立各类专项产业发展基金。

  深化人才引进与交流合作,支持双方相互派人员挂职锻炼,构建形成京滇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才交流合作机制。

  深化生态环境领域合作,推动两地自由贸易试验区生态环境领域交流合作。

  深化创新研究合作,建立“信息共享、创新共推、模式共建”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合作机制,定期交流创新做法,合作开展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和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前瞻性研究。

  【声音】

  北京市商务局副局长 蔡小军:

  2019年,国务院批复设立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

  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在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上宣布,设立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

  两地有很多共同点,也肩负了制度创新的历史使命。云南,要建设成为中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尤其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签署之后,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也在相关领域开展先行先试的探索。中国(北京)自贸试验区以科技创新、服务业开放、数字经济为主要特征,3大特征鲜明,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

  京滇可以在这些领域加强交流,互通互融相关政策,探索制度创新,创造京滇两地自贸试验区的经验和做法,推动自贸试验区创新发展。

  协议签订之后,我们将在3个方面建立沟通渠道和机制。一是相互交流学习,常态化、机制性地开展商务部门、自贸试验区相关部门间的探讨和交流。二是在政策层面,推动适合两个自贸试验区的制度创新。三是在一些重大项目方面,互通有无、相互沟通,为双方的招商引资提供便利和机会。

  省商务厅党组成员、自贸办主任助理 朱长存:

  今天,在服贸会期间签署合作协议,非常高兴。在协议中,双方主要围绕数字贸易、跨境金融、跨境人力资源和文化等等方面进行交流和合作。

  我们会共同探索打造“边境文化集市”项目。简单说,它主要依托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沿边、跨境的特点,结合中国(北京)自贸试验区特点和优势,围绕南亚东南亚国家的文旅、文创产品,在边境打造文化产品集市。

  未来,依托这样的集市,可能会采取市场方式或者保税展示交易方式,重点在文旅方面的服务贸易开展探索和创新。

  此外,根据协议,双方也会在跨境金融、跨境人力资源和其他产业方面开展合作。我们会利用各自优势,利用自贸试验区平台,进行政策创新和探索。

  记者 韩成圆 黄兴能 (云南日报)

编辑: 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