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破解“生不起”背后民生短板
开展父母育儿假试点,将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一揽子惠民政策合力破解“不愿生”“生不起”“养不起”难题
人们普遍关心有什么样的支持措施来减轻生养子女的家庭负担。《决定》第六部分围绕“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提出了一揽子举措。比如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父母育儿假试点;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持续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适当延长在园时长或提供托管服务;推动放学时间与父母下班时间衔接等。
工作家庭冲突困境是影响职业女性生育意愿的重要因素,《决定》提出的一大举措是“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父母育儿假试点,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成德宁认为,这一举措贯彻性别平等的理念,着力扭转育儿是女性专责的观念,对于防止就业中的女性歧视意义重大。如果假期用工成本完全由企业承担,只有母亲有育儿假,会造成企业不愿意雇佣女性劳动力,从而产生就业市场的性别歧视。据来自欧洲国家的研究显示,父亲在育儿和家务方面承担份额的提升对生育水平起正向作用。
经济补贴是鼓励生育的常用措施。我国在2019年的个税新政中,已经将子女教育列入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决定》进一步提出,将“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杨舸认为,税收政策支持生育的改革空间还很大,随着条件的成熟,还可考虑将孕产期或哺乳期女性的收入损失、3岁以下儿童的抚养费均列入扣除范围;将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定额计算方式转变为实际费用扣除方式,依据子女数量构建差异化的个人所得税扣除额等。
养育成本上,目前存在的一大问题是缺乏公共普惠性托育服务。年轻家长工作在身,有强烈的托育服务需求,但相应的供给还未跟上。国家卫健委将实施“十四五”普惠托育服务扩容和托育建设专项工程,扩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综合托育服务机构和社区托育服务设施的建设。实现到“十四五”末,使每千人的托位数从目前的1.8提高到4.5的目标。支持多元供给,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规范家庭托育服务健康发展,要调动国企、社会、资本等各类主体积极投入托育行业。
减轻教育负担是重要的生育支持措施。随着“三孩政策”落地,入园需求将进一步增加。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部署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到2025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要达到90%以上,并且要进一步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此外还将落实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保障机制,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的资助力度。
过去,学生放学时间与家长下班时间不一致,造成“接孩子难”问题。教育部对课后服务专门作出部署:义务教育学校要确保今年秋季开学后,实现课后服务学校全覆盖;保证课后服务的结束时间与家长的下班时间相衔接,推出“5+2”模式,每周5个工作日开展,每天都要开展不少于2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