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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着力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

2020-07-06 12:15:11   来源:云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 胡晓蓉) 记者近日从省林草局了解到,云南省着力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切实加强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取得了显著成效。

  多年的实践证明,划建自然保护地,实施就地保护是生物多样性保护最有效的手段之一。截至目前,云南省已划建了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矿山公园、沙漠(石漠)公园、水利风景区等11类自然保护地,保护面积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4.32%,保护了我省最有价值的自然生态系统、野生生物及其栖息地。

  调查显示,自然保护区保护了全省80%的典型森林生态系统类型和最精华的天然优质森林,保护了超过90%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和约80%的国家重点保护动物。自然保护地在保护生物多样性、保存自然遗产、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随着机构改革的推进,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以推动各类自然保护地科学设置,建设健康稳定高效的自然生态系统,创新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体制机制为目标,我省启动了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相关工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普达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通过开展自然保护地现状评估,摸清各类自然保护地资源家底,准确掌握空间重叠情况、建设管理现状和存在问题。制订《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我省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措施。通过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建立全省自然保护地边界数据库,进一步夯实自然保护地依法管理和国土空间科学管控的基础。编制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分类分级分区设立自然保护地,合理确定自然保护地类型、功能定位、范围与管控区划。

  记者了解到,根据我省《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到2025年,我省将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归并优化,构建统一的自然保护地分类分级管理体制。修订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法规规章,完善自然保护地管理和监督制度,初步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到2035年,将显著提高自然保护地管理效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争取设立一批国家公园,建成云南特色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确保自然保护地占国土面积18%以上。

编辑: 杨成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