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累计为游客购物退货超5335万元

2020-11-06 14:56:18
来源:昆明日报

  云南省实施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制度以来,全省各地全力推进工作落实。据“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统计显示,截至10月末,游客申请退货总数11142件,已办理退货7236件,涉及退款金额5335.42万元。“30天无理由退货”已成为诚信云南新标志和云南旅游新品牌。

  目前,云南省16个州市已设立123个游客购物退货监理中心,设立130个游客退货中心服务点,并筹集退货垫付金1707万元,用于退货先行垫付。云南省已初步形成“政府指导推进、平台管理调度、线上线下受理、高效便捷办理”的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工作机制,游客满意度持续提升。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澄表示,云南省高度重视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工作。目前,各州市正通过广泛宣传,让游客知道云南有这样的好机制,知道如何退货并且能够便捷实现,营造云南诚信旅游良好环境。同时,作为推进云南旅游革命、净化旅游市场环境、提升游客体验满意度、树立旅游形象的重要举措,各州市正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持续深入推进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工作。

  为持续完善游客“30天无理由退货”机制,规范全省游客购物退货监理中心管理,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近期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举办了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工作培训班。全省16个州市文化和旅游局、退货监理中心近300人,围绕《云南省游客购物退货监理中心退货服务指南》《云南省游客退货中心服务点退货服务工作指南》、云南省游客购物退货处置平台功能、流程等方面进行培训学习。

  下一步,云南省将从“加强统筹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游客购物退货监理中心职能”“加强云南省游客退货中心服务点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30天无理由退货服务质量”“及时准确录入游客退货数据”“持续开展30天无理由退货宣传”“加强30天无理由退货工作检查督导”7个方面,进一步做好全省“30天无理由退货”工作,深入推进“旅游革命”,全面提升旅游“六要素”品质,打造世界一流的“云南旅游”。

  记者 李思凡(昆明日报)

编辑: 李文君
云南省累计为游客购物退货超53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