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药监局:口罩等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可先生产后审批
2020-02-15 13:32:31 来源:云南日报
近日,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先生产后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生产疫情防控用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和医用一次性防护服等医疗器械的企业具备生产条件、试生产样品合格后,向省药监局申请,符合要求的即可生产上市。
据了解,拟应急生产以上产品的企业,可以是原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也可以是具备一定工业制造条件的其他行业企业。企业应根据拟生产产品要求,建立厂房,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人员等,还应准备紧急生产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申报资料。应急生产的产品说明书、标签除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外,还应在产品最小销售单元包装正面醒目标注“仅供防控疫情应急使用”字样。
企业按生产工艺规程试生产样品后,需送云南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进行检验,并将申报资料交云南省药监局进行受理。对符合要求的,云南省药监局会发放有效期为6个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对暂不具备条件发放《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可以先生产后审批。
记者 李恒强(云南日报)
编辑: 冯雅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