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将全面启动“美丽县城”建设工作

2019-02-27 10:43:49
来源:云南网

  2月26日,记者从云南建设“美丽县城”工作情况汇报会上获悉,2019年云南省将全面启动“美丽县城”建设工作,重点在现有建成基础上进行改造提升,通过3年的努力,力争在全省打造形成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生态优美、宜居宜业的“美丽县城”。

  近期,云南省政府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美丽县城”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2019年云南省将全面启动全省“美丽县城”建设工作,围绕“干净、宜居、特色”三大要素,提出了“共建干净家园、营造宜居环境、打造特色风貌”三个方面共21项重点建设内容。

  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明介绍,在营造宜居环境方面,《指导意见》要求各县加快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旅游县城建设五星级酒店。同时,开展县城绿化美化行动,保护好县城周边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环境,大幅提高县城绿化水平,鼓励创建园林县城、国家森林城市。

  在打造县城特色风貌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应避免“千城一面”,民族自治县和边境县要凸显民族特色、地域特色和国门口岸形象。同时,各县应积极打造主题街区,打造若干条特色鲜明的主题街区或者历史文化街区、民族风情街区。此外,还应修缮历史文化遗存,鼓励有条件的县城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或历史文化街区。

  此外,记者了解到,2019年在全省范围内,将评选出20余个建设成效显著的“美丽县城”,省政府将统筹考虑建设成效和大、中、小县的实际,给予以奖代补资金支持。抓好“美丽县城”建设工作,将补齐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这一突出短板,大幅改善县城人居环境,有效提升县城整体品质,助推云南省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

  记者:段建鑫/文 赵嘉/图

编辑: 李恒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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