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电单车来了 昆明前期投放6000辆
共享单车进入昆明市两年多来,为昆明市民的短途出行提供了便利,近段时间以来,不少市民关于投放设有电子围栏助力车的呼声渐高。7月31日,昆明市城市管理局针对市民朋友的实际需求,向社会公开征求《昆明市共享单车运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以下简称修订稿)意见,拟定允许共享助力车进入昆明市场,前期计划投放6000辆供市民使用,市级监督管理部门将统一制作发放共享单车电子身份标签和牌照。
修订稿重新定义共享单车的概念,共享单车是指共享单车运营企业用于经营目的投放的自行车(简称“共享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简称“共享助力车”)。
共享单车总量在20万辆以内 先期计划投放6000辆共享助力车
修订稿确定昆明市共享单车投放总量控制在20万辆以内,除现有正在运营的品牌外,不接受其他品牌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在昆明市投放共享单车的申请。共享单车企业因经营不善等原因倒闭、破产、重组的,其运营的单车品牌须退出昆明市。
共享助力车的投放配额由昆明市城市管理部门实行统筹管理,必须按照共享自行车与共享助力车的一定比例进行置换,实施单个品牌下的以旧换新,先期计划投放6000辆共享助力车供市民使用,但共享单车总量必须控制在20万辆以内,后期根据共享助力车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再决定是否推广或运用。
共享助力车时速超过25千米时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根据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共享助力车必须具备脚踏骑行功能;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25千米每小时;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千米时,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共享单车免押金 要上牌
修订稿要求,共享自行车和共享助力车实行牌照管理,由市级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制作发放共享单车电子身份标签和牌照,共享单车出厂编码必须与发放的牌照号码对应,企业必须严格按配额投放车辆,不得超额投放。
实行共享单车免押金制度,运营企业应当在昆明市制定并实施免押金租赁制度。
“以高频共享替代低频私有”减少超标车保有量
记者从昆明市城市管理局了解到,各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投放的共享电动车均符合新国标要求,一是明确了非机动车属性;二是安全性能得到大幅提高,例如最高设计限速25千米每小时;三是共享电动车的公司化管理,实现了电动车电池的集中充电、转运、回收。
据介绍,投放共享电动车,首先有效满足市民出行多样化需求,顺应了未来“三公里数字生活圈”的快速发展趋势,共享助力车以省力、快捷、更大的辐射里程等优势,覆盖了更广泛的出行需求,成为居民出行首选。
其次共享电动车可以降低居民对新电动自行车的购买需求和私家电动车的使用频次,减少超标车保有量,有效打击黑车运营,也可以有效缓解因电动车充电引发的火灾风险。
共享电动车定位误差小于1米 禁停区域无法上锁
另外,共享电动车目前已经实现比共享自行车更为精确的定位功能,停放误差小于1米,特别是共享助力车实行的无锁技术,若用户不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电子围栏内,车辆将不能上锁,会持续进行计费,并有相关的语言进行提醒。这项新技术的运用,将可以有效引导市民规范停车,解决城市共享单车停车秩序混乱的问题。
其中,由于共享助力车更为精确的定位功能,共享助力车用户必须在指定区域才能顺利取车或归还车辆,共享助力车企业可以通过划设电子围栏的方式,实现对城市不同区域的停放管理。例如:禁止在以下区域停放共享单车,设置电子围栏。(1)消防通道、盲道、绿化带、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天桥(过街通道)、道路交叉口(转弯处及其两侧10米范围内)以及宽度不足2米,不能满足共享单车停放的人行道。(2)中小学校、广场、步行街及未经物业管理部门同意的居民小区、医院、大学等。(3)旅游景点、体育场馆、展览馆、会议中心、大型商场等人口密集区域出入口两侧50米范围内。(4)公交站点、地铁站出入口5米范围内;公交车场、火车站、高铁站等重要的城市交通枢纽站100米范围内。(5)不得在城中村划设共享助力车停放点或电子围栏。今后,以上5类区域将不设电子围栏,共享助力车也就不可以实施停车,广大用户只能把车停放这些区域外的电子围栏内才能实施上锁,不然将会持续进行收费。
最后,共享助力车的车价较高,损坏、私自占用、偷盗等行为将因其价值较大,违法成本也会相应提高。
据了解,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将从2019年7月31日至8月6日期间就《昆明市共享单车运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社会各界可通过以下方式和途径反馈:
(一)电子邮件。以正文或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2069392945@qq.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标明“共享单车意见建议”;建议中注明“原条款内容,建议内容及建议理由”。
(二)纸质信函。将纸质信函邮寄至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174室(昆明市城市管理局(邮编650500),请在信封上注明“共享单车意见建议”。
记者 熊强 赵黎浩(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