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澜湄上游去看看】云南与昌都共话澜湄旅游城市合作联盟发展
11月30日,澜湄旅游城市合作联盟(以下简称“联盟”)自驾调研组在西藏自治区昌都市与该市旅游主管部门负责人以及旅行社、旅游协会的代表进行座谈。昌都是藏语,其意为“两江交汇处”。扎曲和昂曲在昌都相汇为澜沧江。
此次自驾调研于11月25日从云南保山开始,线路涉及云南、西藏、青海3地,旨在考察澜沧江——湄公河上游地区自驾线路情况、沿线城市旅游产业发展现状,并对接当地旅游主管部门,为12月即将开启的国际段(中国、老挝、缅甸、泰国)考察打下基础。活动由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指导,中国旅游研究院昆明分院暨云南省旅游规划研究院牵头组织。
昌都座谈会旨在介绍联盟建设的推进情况,并与昌都旅游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希望昌都市在充分发挥自身旅游资源优势的同时借力联盟共同发展。中国旅游研究院昆明分院暨云南省旅游规划研究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成立澜沧江——湄公河旅游城市合作联盟是首届澜湄领导人会议发布的《三亚宣言》的内容之一。建设联盟,有利于推动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国家的旅游产业及经济发展。昌都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自治区政府对昌都旅游产业发展的不断支持以及交通条件的改善,现在正是昌都推进联盟工作的好时机,接下来将指定专人对接推进联盟建设的各项事宜。
下一步,云南将在澜湄旅游城市合作联盟的框架内,开展“友城”联络工作;策划实施“澜湄旅游合作示范项目”;联合编制“澜湄旅游城市报告”;合作推进“澜湄智慧旅游项目”;大力推进“澜湄自驾游项目”和“澜湄文化旅游中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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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沧江—湄公河旅游城市合作联盟
2015年11月,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简称澜湄合作)首次外长会议在云南省景洪市举行。
2016年3月23日,澜沧江-湄公河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在海南省三亚市举行,发布了《三亚宣言》,提出:增进旅游交流与合作,改善旅游环境,提升区域旅游便利化水平,建立澜湄旅游城市合作联盟。
2016年6月6日,云南省召开澜沧江—湄公河旅游城市合作联盟吹风会,越、老、缅、柬、泰5国驻昆总领事出席会议。
2016年12月12日,澜沧江—湄公河旅游城市合作联盟工作推进会召开。各国总领事表示已将《联盟概念方案》和《联盟章程》(草案)报回国内,各国对推动成立联盟高度重视。
2017年6月,第二届跨境旅游合作论坛举办,达成了“昆明行动愿景”,倡议与会各国争取尽快建立推进跨境旅游合作区建设的体制机制。
2017年11月,云南省牵头邀请澜湄国家旅游部领导人会议,与会贵宾一致同意云南牵头筹建澜湄旅游城市合作联盟秘书处。
2018年6月,第三届跨境旅游合作论坛在昆明举行,论坛就自驾游屏障、人才瓶颈等问题进行了研讨,达成了共识。
目前,联盟的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该联盟对于澜湄区域国家加强旅游合作,深化人文交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打造和平繁荣的澜湄命运共同体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 李恒强 (昌都专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