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 >   正文

第三届南亚东南亚商事法律合作研讨会在昆举行

2018-06-13 19:29:45   来源:云南日报

  6月13日,以“‘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为主题的第三届南亚东南亚商事法律合作研讨会在昆明举行。

  中国贸促会发布了《“一带一路”国别(东帝汶、克罗地亚、新加坡、蒙古国、缅甸)法律研究成果》。省贸促会与安徽、重庆、福建、贵州、宁夏和深圳贸促会分别签署了《关于加强中国与南亚东南亚商事合作的备忘录》,并与宁夏贸促会签署了《宁夏贸促会与云南省贸促会合作备忘录》。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福生,南盟工商会主席卢旺·埃德里辛格,中国贸促会副会长张伟出席研讨会并讲话。

  杨福生说,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推进,企业在“走出去”“请进来”的过程中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日益旺盛。2016年,中国贸促会(云南)南亚东南亚法律服务中心成立,为我国与南亚、东南亚国家政府和企业搭建了法律服务平台。希望中心继续开展好中国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商事法律咨询、研究与合作,成为中国与南亚东南亚国家之间经贸发展合作的有效促进平台。

  卢旺·埃德里辛格说,自2016年首届合作研讨会签署《中国—南亚法律合作共同宣言》以来,中国与南亚积极开展商事法律研究和交流活动。目前,合作研讨会已成为中国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开展商事法律服务合作、创新商事法律服务的重要平台。

  张伟说,为搭建中国与南亚东南亚国家间的有效法律服务平台,建议各方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一、共建平台,推动建立双边商事法律合作委员会;二、探索机制,共商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三、深化合作,提供全方位法律咨询培训服务。

  记者 祖红兵(云南日报)

编辑: 朱东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