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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元/人 东航云南公司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

2018-06-05 18:58:05   来源:云桥网

  记者从东航云南公司获悉,自 2018年6月5日(以出票日期为准)起,东航云南将向每位普通旅客收取10元的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这是时隔三年后,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再次恢复征收。

  此次东航云南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的具体标准为:成人旅客每位收取10元;儿童、按民航局规定享受优惠的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按成人公布普通票价10%购票的婴儿旅客,均免收燃油附加费;调整日期之前已经销售的客票,按原征收标准执行,不退还差额。

  中国国航、春秋航空、昆明航空等公司也在同一时间发出了征收燃油附加费的公告,按照行业惯例,其他航司也将很快宣布这一消息。

  据悉,上一次取消国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是2015年2月,旅客只需支付机票费用与50元民航发展基金即可出行。此次航空燃油附加费的恢复征收,与国内航油的综合采购成本上涨有关。

  燃油成本是航空公司的第一大成本,燃油成本上涨对航空公司的业绩有着直接影响。对航空公司来说,燃油附加费不是票价必然组成部分,只是在油价高企时对运营成本的一种补偿性调节。以南方航空为例,2016年,航油成本占总成本的24.7%,2017年则占到28.56%。假定燃油的消耗量不变,燃油价格每上升或下降10%,将导致南航营运成本上升或下降31.90亿元。

  2009年,我国建立了燃油附加费与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之间的联动机制,此后附加费定价公式数次调整。

  2015年4月24日,国家发改委和民航局针对燃油附加费颁发《关于调整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基础油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571号)》,将收取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的航空煤油基础价格,由每吨4140元提高到每吨5000元。但由于2015年初国际油价跌破起征点,燃油附加费至今已有3年多时间没有征收。

  不过,有评论认为,油价上涨早有预期。年初三大航(国航、南航、东航)发布的2017年年报就显示,由于第四季度燃油价格上涨,航空公司普遍出现了亏损。事实上,各航空公司在业绩预测时已经考虑到油价因素,但去年第四季的涨幅却超过预期。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内航空公司的国际航线燃油附加费由各航空公司自主确定,报民航局备案即可,具有相当大的灵活性。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则需严格遵循国家发改委公布的燃油附加征收标准来计算。此次燃油附加费调整,旅客的出行成本又将增加10元。

云桥网记者 李恒强
部分内容整合自人民网、北京日报、网易新闻

编辑:李恒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