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反家庭暴力法还得加把劲儿
发布日期:2017-04-20 10:29:59
来源:云南日报

云南日报 美编 刘一飞 画

  据统计,全国2.7亿个家庭中,遭受过家庭暴力的妇女高达30%,这是一个令人触目惊心的数字。

  频发的家庭暴力事件背后,暴露出我国反家庭暴力相关法律普及力度不够的现实问题。很多地方尤其是农村地区,依然大范围存在“打老婆是自家的事,跟别人无关”的错误思想。实际上,家暴受害者除了妇女,还有老人、小孩及少数男子。反家暴工作要取得成效,治本之策在于必须增强相关法律的普及力度,彻底扭转“家暴只是家务事”的荒谬思想,让法律之光照拂到每一个家庭成员身上。

  去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从家庭暴力的预防、处置和责任等方面为反家庭暴力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在具体实践层面却遇到了诸多难题。为此,各地相关部门正积极探索、创新有效的工作机制,把反家庭暴力切实引导到法律轨道上。

  4月18日,全国妇联、联合国妇女署在湖南省长沙市推广宁乡县反家暴“五步工作法”:即鼓励受害人说出真相、引导受害人学会收集证据、引导受害人学会向援助机构求助、引导受害人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受害人建立危险评估意识五个方面。可以看出,这一套工作方法的核心在于激发受害者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在于为受害者提供一套行之有效的诉求解决工作机制,进而形成一种相信法律、运用法律、依靠法律的良好社会氛围。

  围绕受害者进行的法律普及工作意义重大,对家庭其他成员尤其是有施暴迹象的成员进行普法工作也很有必要。当前,还有不少家庭施暴者认为关起门来,就可以在家里为所欲为,于他人和社会没半点关系;甚至有人还不知道施行家暴后,将会受到什么样的法律制裁,法盲“有理”的现象并不少见。法律的积极意义很大程度上表现为“治未病”,通过普法工作让公众了解家庭暴力的危害、责任和惩罚细则,在他们心里筑起一道法律规范的高墙,对于预防、惩治家庭暴力都是必要的。

  眼下,不论对于施暴者、受害者或是其他家庭成员,普法工作都应该迅速、有效地进行,这有赖于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力宣传。当然,也应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通过典型案例尤其是身边的典型案例让公众看到法律如何运作、如何发挥威力、如何起到保护作用。总之,普法的目的不仅在于让人们知法学法,更在于引导社会公众敢用法、能用法、善用法,以此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记者:余国鹏(云南日报)

编辑: 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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