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日报 美编 张维麟 制图
背景
1月19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
话题
《规划》的实施,对促进“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稳步推进,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具有重大意义。如何在贯彻落实中把握好《规划》的要点?本报记者采访了云南省安监局相关负责人。
切实降低重特大事故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十三五”时期我省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此,《规划》提出紧盯一个目标:建立形成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保障能力,明确了2020年建立形成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保障能力的总体目标,以及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等6项指标。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安全生产整体工作的“牛鼻子”来抓。因此《规划》把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提出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立风险评估指标体系、风险监测预警和风险管理联动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源头管控,强化城市公共安全风险防控,并梳理了重点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防范重点,聚焦产业集群和工业聚集区、城市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轨道交通、中缅油气输送管道及存运设施、大型石油炼化生产装置等风险点,切实降低重特大事故发生频次和危害后果。
再提高再落实再创新
改革发展,是《规划》中一个分量颇重的关键词,省安监局相关负责人分析说,这关系到我省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贯彻落实。
《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和路径。《规划》将《意见》作为编制的重要依据,在全面分析云南安全生产工作和面临形势的基础上,结合云南安全生产监管实际,细化、完善、分解了《意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到2020年全省安全生产现代化治理体系初步构建,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明显减少,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并突出以下特点:一是要求上再提高。在积极衔接国家《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全面完成国家战略布局和总体要求的基础上,指标上有所提高,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等4项指标高于国家要求。二是措施上再落实。针对我省安全监管薄弱环节,特别是农村道路相对滞后,交通道路运输事故总量占比高和小型矿山数量“小、散、乱、弱、多”等特点,提出了“以县乡公路隐患整治为重点的生命安全防护”和“矿山提升改造和转型升级”等五大工程。三是方法上再创新。把安全生产“1+3+5”大检查长效机制建设作为“十三五”期间推进监管工作的主要抓手,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实现监管部门“线上抓监管、线下抓执法”。
着力实施五大工程
《规划》中对如何达成“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进行了细化,围绕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四个重点,以实施五项重点工程、17个项目为抓手,深化重点行业专项治理。要实施矿山提升改造和转型升级工程、危险化学品企业整治搬迁和涉氨制冷企业隐患治理工程、县乡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安全生产应急能力保障工程、基层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工程五项重点工程。此外,还需要着力提升六个能力——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防范能力、重点区域风险防控能力、安全生产科技支撑能力、应急救援能力、文化服务能力、职业病防治能力。
记者:朱丹(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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