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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司法厅面向社会发布了选任95名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决定,标志着全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
据介绍,人民监督员选任是此次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在整个选任工作中,省司法厅严格依照好中选好,优中选优的原则和标准,经过公开报名、组织考察、公示公告等步骤和环节,确保了这支队伍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广泛的代表性、较扎实的群众基础、较好的履职条件与能力。
据统计,此次拟任的95名省级人民监督员的平均年龄为44.3岁,有女性41名,占总人数的43.2%;少数民族36名,占37.9%;法学界人士28名(其中律师16名),占29.5%(律师占16.84%);民主党派43名,占45.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4名,占35.8%;本科以上学历83名,占87.4%,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46名,占选任总数的48.4%,达到最高检、司法部关于“具有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一般不超过选任总额50%”的要求,体现了“人民性与专业性相结合”的原则,拓展了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渠道,助推了国家治理方式的优化升级。
记者:尹瑞峰(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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