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再贷款”助力藏区扶贫攻坚
发布日期:2017-04-01 10:23:31
来源:云南日报

原标题:“扶贫再贷款”助力藏区扶贫攻坚 截至2月末,人行迪庆州中心支行已发放扶贫再贷款1000万元,94户农户受益

资料图片(来源于网络)

  记者日前从人民银行迪庆藏族自治州中心支行获悉,为响应金融扶贫工作新要求,该行创造条件推动辖区扶贫再贷款成功发放,支援贫困农户、涉农中小企业发展生产走上脱贫路。

  “迪庆香格里拉市、德钦县、维西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面积大、人口多、程度深。”迪庆州中支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切实增强贫困地区中小金融机构扶贫能力,该行克服困难、想办法,通过担保人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实行优惠利率减少农户融资压力;贷款投向特定项目确保贫困农户真受益、“放一笔,问一笔,查一笔”确保贷款合规管理等措施推动扶贫再贷款发放。

  “例如,基于建档立卡贫困农户信用状况差、还款能力弱的情况,对确有信贷需求的农户,要求建档立卡贫困户须追加信用状况良好且具备固定收入或还款能力强的相应担保人,承担共同还款责任。”这位负责人介绍,为帮助贫困户发展生产培养自我造血能力,尽量降低贫困户融资成本,结合辖区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及自身经营实际,香格里拉市联社不断优化贷款利率定价模板,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依旧执行4.35%的基准利率。对带动贫困户就业发展的企业(含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经济主体),按照保本微利经营原则,合理确定运用扶贫再贷款资金发放贷款的利率水平。

  针对辖区信贷资金需求,但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数量较少实际情况,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在100%满足申请扶贫再贷款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基础上,对属于贫困村种植养殖且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就业岗位的特色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商户提供贷款,有效增加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创业的机会。德钦县霞若傈僳族乡民森中药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因此获得期限为1年,执行基准利率的扶贫再贷款款项10万元,支持当地中药材种植,增加种植规模,成功促使该合作社新聘用5名建档立卡贫困户。

  此外,迪庆州中支还要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在每发放一笔扶贫再贷款后,立即向中国人民银行信贷部门报所放贷款具体情况,并于第二个工作日内将台账上报,人民银行工作人员仔细核对台账各个要素,确保扶贫再贷款款项的投放符合规定要求,真正助力辖区扶贫工作的有效开展。

  在这些创新举措下,截至2017年2月末,迪庆州中支已向香格里拉市信用社、德钦县信用联社发放扶贫再贷款1000万元,期限一年。重点支持辖区贫困农户种植养殖业,农户受益共计94户,其中76户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了扶贫再贷款“乡镇全覆盖,贫困农户真受益”的预定目标。

  记者:杨抒燕(云南日报)

编辑: 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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