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社厅发布为农民工服务“宝典”
发布日期:2017-03-27 09:22:58
来源:云南网

图片来源于网络

  农民工如何申领生育保险;返乡创业农民工可以享受哪些优惠;遇到无良老板拖欠工资,如何打开正确的维权通道……日前,省人社厅集中公布了全省人社系统为农民工服务的政策措施、服务流程和服务渠道,这些信息如何获得?

  除了通过电话、网络、APP等方式,还可以关注省人社厅与云报客户端联合推出的“2017云南省人社系统服务农民工电子手册”,所有农民工服务政策信息一目了然。

  记者注意到,国家公布和实施的各类服务农民工的相关政策在云南均能得到有效执行,在此基础上,我省又制定了一系列服务农民工和支持农民工市民化的特殊政策措施,细数下来共有16项,这些政策都已经公布在“宝典”里。

  此外,“宝典”中还公布了云南省人社部门服务农民工12项业务的办理指南。比如,我省规定如果农民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发生生育或计划生育的,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统筹地区社保经办部门的规定时限内,按统筹地区社保经办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依照规定申领生育或计划生育医疗费、生活津贴等相关费用。

  具体“福利”

  ●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按照初级不超过100元、中级不超过120元、高级不超过15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进城落户农民申请“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首次创业的可按规定减免相关税费,且创业稳定1年以上的依据招用云南省户籍劳动者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可享受1000元至3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将返乡创业农民工和农村户籍的城镇个体工商经营从业人员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

  ●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落户居民失业后,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

  ●全面实行工资按月支付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

  了解方式

  在全省各级人社部门服务大厅咨询

  拨打“12333”

  登录“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12333公共服务网”,点击“在线咨询”

  使用“云南人社掌上12333手机APP”

  关注“云南12333微信公众号”

  扫描“农民工维权提示卡”

  记者:宋金艳(云报全媒体)

编辑: 李涛

滇ICP备 0900244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支持指导
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主办
云南日报报业集团 承办

本网站由云桥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