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省消费者协会第六届理事会二次会议在昆明召开。会议提出,主动适应新常态,展现新作为,努力开创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消费者协会会长王树芬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省消协各理事单位及全省各级消协组织共同努力,围绕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在化解消费纠纷、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履行社会监督责任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今年1月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发挥消费基础作用。因此,在消费维权工作中,要按照适度扩大消费需求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始终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服务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深入实施“消费满意在云南”行动,切实抓好消费维权各项工作,全面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效能和水平,为完成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积极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
王树芬要求,全省消协组织应坚持宗旨意识,提升消费维权法制化水平,共同推进法治云南建设;坚持服务大局,强化社会监督,切实把消费维权民生工作抓实抓细;坚持协同共治,增强消费维权凝聚力,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坚持责任担当,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消费维权能力,全面履行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公益性职责,自觉为增进人民群众福祉、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苦干实干,努力开创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
记者 朱丹(云南日报)
编辑 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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