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回应“游客在餐厅催饭遭殴打”
发布日期:2017-02-07 14:58:11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昆明2月6日电(李宁)针对近日微博爆料“游客在丽江一餐厅催饭被辱骂,报警后再遭店员暴打”一事,丽江市古城区新闻办5日发布通报称,5名违法嫌疑人当日被古城警方传唤到案,古城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文某等5人分别处以十日至十五日的行政拘留,并处以罚款。

通报称,2月4日上午10时左右,赵某一行8人在丽江古城七一街“快活林”餐厅就餐。因赵某一行嫌服务员上菜速度慢,与女店主曾某及女店员潘某发生口角,赵某一方报警。古城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11时15分接报并指令古城派出所民警前往处置。经民警调解,双方达成谅解,后赵某一行离开餐厅。

闻讯赶来的文某(男,系店主曾某朋友)随后伙同他人在七一街兴文巷71号附近追上赵某一行并殴打了赵某等人。110指挥中心于11时50分接报:“这里打架了,请求民警帮助”。民警于五分钟后到达现场并找到赵某一行,并迅速展开调查。

经查,文某以及段某某、马某、郭某某、程某等5人承认,因替曾某出气而对赵某等人实施殴打,并供述还有两人也参与了殴打(暂未到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当天,5名违法嫌疑人被古城警方传唤到案。经丽江市人民医院诊断,受害人杨某软组织挫伤;经丽江市古城区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受害人赵某的伤情为轻微伤,无其他人员受伤。2月5日,古城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文某等5人分别处以十日至十五日的行政拘留,并处以罚款。(完)

编辑: 李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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