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中的马红
在云南省保山市,提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大队长马红,大家都纷纷竖起大拇指。从警27年来,她扎根基层,始终把“道路通、秩序好、事故少、群众满意”作为衡量自身工作好坏的标准,以实际行动践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
“以真心换民心,以真诚赢民心”是马红坚守不渝的信念。工作中,马红常用暖心的问候和细心的解释,拉近与被处罚者之间的距离,化解他们的抵触情绪。“处罚只是一种手段,主要是让违法者认识到违法的危害性,从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马红说。
群众工作无小事,马红不断提升自己的群众工作能力,并在实践中总结出了一套适合辖区交通工作实际的“社区交通警务”群众工作法:牢固群众基础“三心、四力”法、联系群众“警民互动”法、与群众沟通“五注意”法,受到辖区群众的高度赞扬。
多年前,她多方筹措资金,在第七小学创建了保山第一个“交通安全模拟示范基地”,让学生亲身参与体验交通,掌握交通安全常识;为解决家长接送孩子停车难的问题,她实地走访调研,多次与停车场负责人探讨交流,最终与对方达成共识,同时通过校方的“校讯通”将校园周边可以停放的泊位、优惠收费信息及文明出行小常识发送至每位家长手机中,为学生家长解决了停车难题。
作为大队长,只要有警情,马红总是第一个冲在前面;只要有任务,她总是第一个先期到达。在做好表率的同时,她带领大队成为了一支“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的队伍。
以正规化建设为主线,马红主持制定了《直属大队内务管理规范》、《直属大队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效能考核办法》等10余项规章制度,并通过警营文化建设,增强大队的凝聚力、向心力。她带领队友大胆创新,改变勤务模式,整合内设机构,将原来内设的7个部门精简成4个部门,实现了警力下沉,一线实战中队警力达到了全队警力90%,最大限度地将警力投入到路面管控中。
多年来,马红和同事们向涉牌涉证、酒驾、无证驾车、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出重拳,辖区道路交通秩序四项指数分别下降26.3%以上,取得了明显的成果,实现了文明畅通工程创建中“辖区交通管理不丢分”的目标。
27年来,马红严格执法,从没受到过群众投诉。因工作成绩突出,2011年她被评为保山市第三届“十佳巾帼礼仪标兵”、保山市公安局“十佳巾帼建功标兵”,2015年,她所带领的正阳女子岗亭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她个人在全国“122”交通安全日活动中被评为“最美交警”, 2016年被评为全国百名执法标兵和省级法治宣传先进个人。
记者:朱金磊 通讯员:李佳 文/图(云南日报)
编辑: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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