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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接待大厅升级亮相
发布日期:2017-02-28 10:39:18
来源:云南网

  27日,位于昆明市安康路201号的云南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办证接待大厅正式启用,并同步推出省内异地取证、受理全国挂失招领、24小时自助取证、身份证直寄个人等多项便民利民举措。

  据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李新力介绍,为方便省内居民申领居民身份证,“云南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办证接待大厅”将开展受理省内居民身份证申领业务。遗失补领居民身份证的,申请人需提供户口册、属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暂住证、驾驶证等能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损坏或到期需要换领的,需提供损坏或到期的居民身份证即可办理。此外,云南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办证接待大厅将开通24小时自助取证服务。对不能在工作时间内前来领取证件的群众,办证接待大厅将专门提供工作时间以外自主取证的服务。设备预计5月份之前到位,届时申请本人在自主取证设备上核验指纹后即可领取证件。

  3月1日起,全省16州市所有派出所可受理省内异地身份证办理业务,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申领工作也由试点转为全面开展,除一些偏远山区外,全省受理点将达到730个,将全面受理常住户口登记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民的异地申领身份证业务。

  需要注意的是,明日后,云南省公安厅将原“绿色通道”居民身份证寄往受理派出所的做法,改为可按居民身份证申领人指定的地址寄发居民身份证。办证人在办理居民身份证申领手续时,须向民警提供详细的通讯地址、手机号码,并按规定交纳邮寄费用。证件制作完毕寄出后,公安机关会向申办人手机发送提醒短信,并将在邮寄信封里放入特别提醒告知信,即:请申办人在收到居民身份证后,及时到就近的派出所核验指纹,方便证件的使用。

  记者 张章 实习生 孙小丹(昆明日报)

编辑 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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