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16—2020年)》发布
发布日期:2017-02-23 10:16:20
来源:云南网

  日前,省委、省政府印发了《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16—2020年)》。昨日,省民族宗教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规划》相关情况进行发布。

  《规划》提出,到2020年,通过着力补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着力增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的动力、着力促进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实现全面小康同步、公共服务同质、法治保障同权、精神家园同建、社会和谐同创,在民生持续改善、发展动力增强、民族教育促进、民族文化繁荣、民族团结创建、民族事务治理等6个方面作出示范,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具体来说,要实现3个目标,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如期实现全面脱贫、全面小康,民族自治地方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民族团结和谐局面更加巩固。

  为了让示范区建设实体化、工程化、项目化,《规划》提出实施民生持续改善工程、发展动力增强工程、民族教育促进工程、民族文化繁荣工程、民族团结创建工程、民族事务治理工程等6项重点工程,包括实现民族地区全面脱贫、加快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民族文化“双百”工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培养高素质少数民族人才队伍等30个项目,每个具体项目均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

  《规划》对人口较少民族、直过民族和边境地区的脱贫攻坚作出具体部署,提出实施全面打赢直过民族脱贫攻坚战行动计划,以及11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确保2019年直过民族聚居区建档立卡的18.73万户66.75万贫困人口脱贫,同时继续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扎实推进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并适时启动第二轮沿边三年行动计划。

  为保障任务落实,《规划》设定了33项指标,涉及经济发展、精准脱贫民生改善、民族教育、民族文化、民族干部、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等6个方面,如:到2020年少数民族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规划达到95%,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规划达到99%。

  据介绍,《规划》实施涉及省级和中央驻滇单位共65个,其中牵头单位19个,规划任务实施完成情况将纳入全省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以及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内容。

  云报全媒体记者 郎晶晶

编辑 李涛

编辑: 李涛

滇ICP备 0900244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支持指导
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主办
云南日报报业集团 承办

本网站由云桥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