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保护臭氧层日主题活动在昆举行
9月11日,“呵护阳光下的生命”——2017年“9.16”国际保护臭氧层日暨《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结30周年纪念主题宣教活动在昆明举行。

本次活动由省环境保护厅主办。活动现场,主办单位摆放了保护臭氧层知识展板,播放相关宣传片,向前来参加活动的学生和公众发放宣传资料,并在现场开展VR体验及互动游戏,普及保护臭氧层的知识,进一步增强公众尤其是青少年保护臭氧层、履行国际环境公约的意识。
9月16日是联合国确定的“国际保护臭氧层日”,今年还是国际社会保护臭氧层的重要公约《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结30周年。1987年9月16日签署的《蒙特利尔议定书》规定了需要受控和淘汰的消耗臭氧层物质(ODS),以及不同国家淘汰ODS物质的时间表。目前,已有197个国家和地区加入该议定书,这是迄今为止人类最成功的全球环境合作。中国自1991年签署加入《蒙特利尔议定书》以来,与国际社会一道,积极履行公约义务,在2007年提前两年半实现了哈龙和全氯氟烃类(CFCs)物质的淘汰目标,当前,我国已将淘汰目标锁定在议定书规定的含氢氯氟烃类(HCFCs)物质上。近年来,云南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在淘汰ODS物质、保护臭氧层方面采取有力措施,促进了国家履约目标在云南的落实。

臭氧层破坏的危害——
1.损伤人类的眼角膜和晶状体,引起白内障等疾病的发生。
2.诱发皮肤癌及皮肤疾病,使人体免疫力降低。
3.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的豆类、瓜果类作物会因紫外线的过多辐射而大量减产。
4.使浅海中的浮游生物数量减少,鱼类及贝类的产量减少,从而损害整个水生生态系统。
5.过多的紫外线会使大气化学反应更为活跃,产生的大量有害气体使空气质量下降。
云南省“加强地方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能力建设”项目总体目标——
结合我省实际情况,通过开展调研,摸清家底,开展ODS登记与备案工作;通过落实国家ODS淘汰政策,开展执法检查等工作,促进国家履约目标的实施;通过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地方政府和公众的履约意识,加强履约能力建设,培训建立一支具有较全面履约知识和能力的履约队伍,建立起省、州(市)协调配合的联动机制。

保护臭氧层,从我做起——
1.不购买含氟利昂的冰箱、冰柜
2.不购买含四氯化碳或甲基氯仿的清洗剂和服装干洗液
3.不购买和使用含全氯氟烃的保温材料,如建筑保温板材、保温涂料等
4.不使用哈龙灭火器
5.不使用含甲基溴的杀虫剂
6.旧式含氟利昂冰箱、冰柜维修或报废时,到维修站进行专业的无氟化处理
7.汽车空调维修时,不添加含氟利昂的制冷剂
8.汽车报废时,对汽车空调中的制冷剂进行处理
9.选择使用标有不含氯氟烃物质的气雾剂、清洗剂等家用产品
10.对发现非法生产、使用、销售含消耗臭氧层物质产品的行为及时举报
记者:罗蓉婵(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