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将启动“五年行动”提升人居环境
发布日期:2016-08-29 16:03:00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昆明8月27日电(韩海阔)云南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26日公布,云南将多举措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到2020年将全部完成城中村环境整治,基本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

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云南省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云南省决定实施新一轮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使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生活质量、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得到大幅改善和提升。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规划师刘学介绍,将依法治理占道经营、乱摆乱放、乱贴乱画、乱排乱倒等城市乱象,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使市容环境到2018年明显好转,到2020年有关问题得到彻底整改;到2020年新建污水管网3780公里、县城和县城以上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7%、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黑臭水体彻底消除;到2020年,实施70万套以上棚户区改造;海绵城市建成195.4平方公里、地下综合管廊开工建设900公里;结合旧城区改造和棚户区改造,对具备拆迁条件的城中村进行拆除改造,对不具备拆迁条件的城中村和城郊接合部村庄进行环境整治,到2020年要全部完成。

根据行动计划,云南省明年将实现100%建制村通硬化路;2018年完成3000个以上易地扶贫搬迁新村道路通畅工程;2020年完成2500个农危改省级示范村道路通畅工程;到2020年完成农危改和抗震安居工程250万户;改变农村违规建房乱象,到2020年农村建房规划许可覆盖80%以上;到2020年,基本实现乡镇自来水厂供水设施全覆盖,实现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85%;到2020年,乡镇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基本实现,95%以上的村庄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到2020年,70%以上建制村达到绿色村庄要求。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贺彬介绍了城市“治污”行动目标要求。今 年制定实施方案,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环卫保洁市场化运行试点示范工作;明年推行城市道路人工保洁与机械化清扫相结合等低尘作业方式,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7%,今年、明年、后年的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和铁路、汽车客运站点污水处理率分别达30%、70%、100%;2020年实现变扫为吸目标城市(县城)达50%,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9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5%,黑臭水体彻底消除,噪声污染排放全面达标。

云南省文明办专职副主任李联斌说,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程将着力抓好乡风文明、环境综合整治、丰富农村文化生活三大重点,深入挖掘乡村历史文化,培育新乡贤文化,守住文化根脉,让人们记住乡愁。

记者还了解到,云南省将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纳入工作纪律检查和重点督查范围,压实责任、强化问责,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编辑: 李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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