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巧家保姆投毒案”
发布日期:2016-08-09 08:47:33
来源:云南网

云南网讯 (记者 杨之辉)记者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云南省高院将于8月9日上午9:30向“巧家保姆投毒案”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送达国家赔偿决定书,当事人钱仁风(曾用名钱仁凤)在蒙冤入狱近14年获释后即将得到属于自己的赔偿。确切赔偿金额,云南省高院将会在送达决定书签收生效后对外公布。

2002年2月,云南省巧家县“星蕊宝宝园”幼儿园发生投毒案,一名在此就读的2岁女童中毒身亡。随后,在该园工作的17岁保姆钱仁风被认定为案件嫌疑人。2002年12月,云南省高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钱仁风无期徒刑。在狱中,钱仁风曾多次进行申诉。检方复查发现,钱仁风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并且其中5份认罪笔录并非钱仁风本人书写,字迹与当年参与审讯钱仁风的办案民警蒋某、杨某、李某的字迹相同。

云南省高院于2015年12月21日宣布钱仁风无罪,当庭释放。在此之前,钱仁风已被关押、服刑13年零10个月。2016年6月1日,钱仁风向云南高院提起国家赔偿,共计索赔955万余元。

7月8日下午2点半,钱仁凤申请国家赔偿案听证会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听证会上,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国家赔偿委员会主任田成有代表云南高院,向当事人钱仁风鞠躬赔礼道歉。田成有表示,对钱仁风提出的赔偿和道歉请求表示充分理解和尊重,希望依法及时通过国家赔偿,给予钱仁风在精神和生活上最大限度的弥补和安慰。同时,法院将从此案中汲取教训,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严格证据审查标准,坚决杜绝一切错案的发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编辑: 李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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