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森林公安加强野生动物保护
发布日期:2016-08-04 17:15:02
来源:玉溪日报

为有效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坚决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发展蔓延的势头,玉溪市森林公安局通过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和“滇绿”专项严打整治行动,重拳出击全面加强了对野生动物的保护。今年上半年,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共办理野生动物案件44起,收缴野生动物269头(只)。

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是森林公安的长期工作重点,为营造良好的林区治安环境,全力防控林区治安风险,玉溪森林公安主动作为,积极采取六项措施,确保野生动物安全。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结合实际研究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二是加强巡护,构建安全栖息地。加强对候鸟等野生动物主要分布区、繁殖地、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集群活动区的巡护管控,全面清除布设在湿地、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地区的猎具、捕网和毒药。今年4月以来,玉溪市部分县区均发现特殊鸟类钳嘴鹳,对此,玉溪各级森林公安机关高度关注,做好跟踪、监测和救助工作,确保为钳嘴鹳提供安全的活动场地。三是加强监管,规范场所。加强对古玩城、集贸市场、宠物市场、中药材市场、野生动物交易集散地、野生动物及制品加工经营场所和餐饮、牙雕、标本制作、驯养繁殖等重点行业,以及快递物流、网购平台的监管检查。四是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充分发挥森林公安执法主力军作用,集中优势警力重点打击乱捕滥猎候鸟和其他野生动物,以“放生”名义非法收购野生鸟类,利用互联网非法收购贩卖鸟类等违法行为。五是救助野生动物,排解民忧。近年来,生态环境逐步好转,野生动物尤其是蛇类出没频繁,森林公安前往救助为民解忧的同时,也是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六是加强宣传,提高群众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意识。充分利用电台、电视、报纸、网络和发放宣传材料等宣传方式,面对面向群众宣传讲解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升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制意识及参与打击破获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为坚决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玉溪森林公安全面加大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力度,今年上半年,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共巡逻管控重点林区300余处,清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40余处,清理野生动物加工经营场所70余处,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60余处,办理野生动物案件44起,收缴野生动物269头(只),其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壁虎)37只。此外,还办理了野生动物制品案件40起,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收到了预期成效,有效遏制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生态玉溪”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记者 宋礼春 实习生 张开燕)

编辑: 李文君

滇ICP备 0900244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支持指导
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主办
云南日报报业集团 承办

本网站由云桥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