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智全
据报道,辽宁营口警方近日破获系列有毒有害食品案件,端掉7个黑加工点。然而,这只是冰山一角,价值近亿元的工业明胶已经流向全国8省数百个市县(区)镇。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守住“舌尖上的安全”,事关国计民生,责任重大。近年来,国家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不但在《刑法修正案(八)》中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而且在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中,更是全面强化了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和法律责任的追究。同时,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查处日益从严,几乎每一次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都及时给予了最严厉的查处。然而,法律威慑和严厉查处的双重高压,仍没能遏制不法食品安全案件的发生,个中缘由,令人深思。
找准病根,方能对症下药。食品安全事件一再多发,究其原因,说复杂,是背后诸多扯不断理还乱的利益纠葛;说简单,就是在于监管的“事前近视”。对于食品安全而言,要确保良法能够实现善治,前提是监管必须事前到位。只有监管的事前到位,才能守好问题食品流向市场的“出口”,这是最为关键的一环。
从近年来曝光的食品安全事故来看,少数监管部门和工作人员将事前的监管职责抛之脑后,没有切实担当起守土有责的把关职能。一些监管部门养成了“在办公室看样品”的监管习惯,“瘦肉精”事件中,甚至曝出了“让养猪户自己取样送检”的尴尬;前几年上海查处的“染色馒头”案中,商家因为“两证齐全”、拥有“重质量守信誉争创百家质量信誉双保障优秀企业”奖牌,其产品获得免检资格。显然,这种怠于事前积极作为的监管,不仅难从源头上管住问题食品的出笼,甚至还会在某种程度上助纣为虐。
一再发生的恶性食品安全事件,折射了监管的乏力。所以说,只要这种“事前近视”的监管存在,食品安全事件将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其实,监管部门与其事前疏于防范,事后大张旗鼓惩治,不如痛下决心践行“认真”二字,摒弃“事前近视”似的消极监管,不折不扣地将法律法规落到实处。标本兼治,才能正本清源,从而从根本上消除威胁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隐形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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