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波到达前 云南居民或可收到预警
发布日期:2016-06-02 11:55:05
来源:云南网
昨日,云南省政府法制办公开《云南省地震预警管理规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
 

不久的将来,地震发生后市民可迅速收到预警信息,包括震中、震级、破坏性地震波预计到达时间、预估地震烈度等内容。昨日,云南省政府法制办公开《云南省地震预警管理规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

地震预警,不同于地震预报,而是当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在地震波到达之前,向可能遭受破坏的地区提前发出地震警报信号。

草案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地震预警应急响应机制,开展地震预警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安装地震预警信息自动接收设施。

地震预警信息由专门机构发布,擅自发布地震预警信息或者编造、传播虚假地震预警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拟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拟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编辑: 李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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