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营改增”惠民生
发布日期:2016-06-01 16:12:32
来源:云南网

“现在的税负减了不少,对我们纳税人来讲是好事。”牟定县彝和园地主农家菜小老板邓世德谈及“营改增”,一脸的笑意。

邓世德的小餐馆是2015年开起来的,每年仅房租要支付7000元,而地税部门每月核定32000元的营业额,营改增前,每月纳税2080元,5月1日营改增后,每月只需缴税1376元。“一年可以少缴8448元税款,够一年的房租了!”邓世德说。

牟定县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今年推行营改增试点,共有1022户纳税人像邓世德一样从中得到实惠。

5月1日,牟定县地税局副局长杜培春带着3名税务人员再一次来到牟定县的东晟地产开发公司。向公司作“营改增”政策宣传辅导。杜培春说:“在营改增试点全面推进的过程中,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房地产企业2016年5月1日后开工的项目适用11%的税率,由于企业内部管理、会计核算不适应,从上游企业取得的一些增值税发票不符合进项税抵扣等因素,可能在某一个月或几个月减税效果不明显,但从更长时间或开发项目看,随着企业生产管理模式的调整、会计核算的优化、税务部门个性化业务辅导的加强等,减税效果肯定是明显的。”听了杜培春等一行税务人员的宣传说明,公司负责人兰越凯对“营改增”很是赞同。

纳税人彭美玲是“营改增”的首批受益人。5月1日,从县地税局办税服务大厅走出来的她非常高兴。她手中的这张增值税发票是县地税局代开的,是一张房屋租赁的增值税发票, 5月1日前,她每月缴税额为217.35元,而现在营改增后,每月所缴税额为207元,每月比以前少缴税10元。彭美玲说:“虽然是10元钱,但小账不可细算,一年可减税120元呢!”

杜培春表示,“营改增”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措施,先后通过3个阶段的推进,改革红利的释放在牟定逐步显现。

记者 吕瑾 通讯员 代琼芬 柳思发

编辑: 李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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