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治区出台建档立卡贫困户免抵押免担保贷款政策新闻发布会现场。
天山网讯(记者王娜 朱翊 赵勇摄影报道)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贷款,风险都由政府承担。为了让贫困群众贷款路上畅通无阻、有钱创业发展奔小康,新疆出台建档立卡贫困户免抵押免担保贷款政策。
6月28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自治区出台建档立卡贫困户免抵押免担保贷款政策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了自治区扶贫小额信贷的一系列优惠政策。
自治区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彦楼为大家介绍了此项优惠政策的五个方面的特点:
首先是免抵押、免担保。按照金融监管的有关规定,银行提供贷款,需要贷款人有担保措施、有抵押资产物品,如果不能提供有效的抵押担保资产,金融机构就不能放贷。这是银行业金融机构防风险的需要,是银行业的制度规定。此次出台的这项特惠贷款,和其他涉农贷款相比,最大的不同在于免除了贫困户的抵押和担保资产,是由县市政府设立风险补偿金,作为抵押担保资产,把抵押担保的责任转移到了政府身上,发生贷款风险主要由政府承担,既解决了贫困户无抵押和担保资产的问题,也满足了金融监管的规定和要求。可以说,免抵押、免担保措施,解决了贫困户资信不足、贷款时间长、程序复杂繁琐的问题。
其次是建立风险补偿金。目前,新疆所有县市中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县有77个,包括35个贫困县和42个非贫困县。自治区要求,每个县按照平均不低于1000万元的标准,设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脱贫任务重的县市不低于1500万元。为保证这项惠民政策能迅速落地,自治区党委决定,自治区财政通过预算追加的方式,安排3.5亿元资金,用于35个贫困县建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其他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42个非贫困县也要用自有财力,安排建立风险补偿金。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的设立,一方面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增信,另一方面通过设立风险补偿金,解除了金融机构的后顾之忧,让银行能放贷、敢放贷,从而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难的问题。
县市政府全额贴息。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所有县市政府,每年从各县自有财力中安排资金,对贫困户贷款发生的利息全额贴息。从这一措施可以看出,这项特惠政策出台以前,农户贷款利息是由自己承担,出台以后,是由县市政府承担。通过采取基准利率贷款和县市政府全额贴息两项举措,解决了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贵的问题。
建立县市政府与金融机构风险共担机制。扶贫小额信贷发生的贷款损失,由县市政府与承贷金融机构共同承担,其中县市政府承担80%、承贷金融机构承担20%。可以看出,在分担补偿比例上,县市政府承担大头,目的是尽量降低金融机构经营风险,保证政策顺利落地。建立扶贫小额信贷损失分担机制,体现了政府主体补偿责任,同时也能够促使金融机构加强风险防控,降低贷款风险。
通过分片包干,落实承贷银行。为又好又快落实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结合新疆金融机构在县市分支机构的设立情况,自治区财政厅会同扶贫办、金融办、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新疆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新疆分行、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等部门专题研究,确定了金融机构对自治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分片包干放贷任务。其中,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承担喀什地区所有12个县市、阿克苏地区2个县、伊犁州2个县、塔城地区3个县、阿勒泰地区2个县,共21个县市的包干放贷任务;中国农业银行新疆分行承担和田地区所有8个县市、哈密市2个县,共10个县市的包干放贷任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新疆分行承担克州所有4个县市的包干放贷任务。除35个贫困县以外,新疆42个非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小额信贷任务全部由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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