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对旅游民宿评级

2016-10-28 10:37:29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为促进平潭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平潭综合实验区出台《旅游民宿扶持暂行办法》,对民宿实行星级评定,五星级民宿可获30万元资金奖励。

  暂行办法所称的民宿,是指在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确定的规划范围内,农户、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农村合法住宅或闲置的村集体用房、农林场房,经整体设计、修缮和改造,为游客提供休闲、住宿、餐饮等服务的经营性场所。

  办法提出,对达到开业条件的旅游民宿,授予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民宿标识。达到星级评定标准的旅游民宿,授予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民宿星级标志,三星级旅游民宿奖励10万元,四星级旅游民宿奖励20万元,五星级旅游民宿奖励30万元。星级标志每年复核一次,对复核后整改不达标的旅游民宿,将收回已发标识和星级标志。

记者 宓盈婷、张逸之(新化社)

编辑: 李涛
平潭对旅游民宿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