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宁蒗县检察院公诉科的干警早早地就忙碌起来,因为今天将有一次特别的庭审,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要在跑马坪中学审理被告人阿鲁某某案件。
当警车缓缓驶进校园,跑马坪中学全校师生及周边群众1000余人已坐满了旁听席,旁听本案审理的全部过程。庭审中公诉人义正词言,举证有力,出示了物证、书证等相关证据,并从案件事实、法律等方面阐明本案,尽量使用通俗易懂的言语释法说理。审判长主持法庭有条不紊,被告人真诚认罪悔罪,最后陈述声泪俱下。
最终法院当庭宣判,认定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认定被告人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5000元罚金。
本次庭审活动,知识性、教育性,警示性融于一体,取得了良好的法制教育效果,而且贴近宁蒗毒品犯罪的实际,让师生亲身感受到了法律的严肃性,明白了违法犯罪必受法律制裁的道理。通过鲜活的案例增长了师生们的法律知识。不仅使师生们感受到法律的尊严,而且启发了对预防毒品犯罪的思考。清楚明白了毒品犯罪的危害,同学们纷纷表示“今后要坚决远离毒品,宣传毒品的危害,为宁蒗的禁毒人民战争,做一份贡献”(完)(通讯员王海龙 记者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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