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怒江州民政福利项目建设,在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各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目前,怒江州第一所综合性儿童福利院已全面完工。
孤残儿童福利事业是我国社会福利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一个地区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据2015年12月底调查统计,全州共有孤残儿童757人,艾滋病致孤儿童10人,事实无人扶养儿童131人,共898人。但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制约,怒江州社会经济发展滞后,社会福利发展缓慢,全州只有一所综合福院(泸水县综合福利院),且规模小、功能不齐全,难以满足孤残儿童在生活、医疗、康复、特殊教育和技能培训方面的基本要求,迫切需要新建一所设备功能齐全的全州性儿童福利机构。在州委州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州民政局邀请有关专家编制《怒江州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改委同意立项并及时安排了建设补助资金,怒江州儿童福利院建于泸县上江镇敬老院,建筑面积1947.66平方米,总投资400.8万元,可集中供养100个孤残儿童,工程于2015年3月开工建设,今年3月已完工,院内设有医疗、康复、特殊教育和技能培训等服务功能,可满足孤残儿童的基本生活需求,同时也为全州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杞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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