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脱贫进程,泸西县按照《泸西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16年度第二批精准脱贫项目资金安排的通知》(泸贫开发〔2016〕14号)文件精神,发放4000万元扶贫到户贷款资金帮助贫困群众发展生产早日脱贫。
此次贷款发放在对象的选择上,重点投向2014年“扶贫人口信息系统”中首次录入的建档立卡贫困农户,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到户贷款申贷满足率达70%以上(指建档立卡贫困农户获贷资金比例)。按照“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的原则,以勤劳守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为对象实施精准扶贫。
扶贫到户贷款资金,主要用于扶持扶贫对象产业发展、疾病救治、住房改善、学生上学等。侧重于扶贫开发重点村,侧重于与县域经济产业化关联度高的项目,侧重于帮助贫困农户增收的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利息执行标准为,2016年扶贫到户贷款指标经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共同研究决定,由中央财政按年利率5%的标准给予贴息后,收取农户的贷款年利率按0.22%执行。目前,发放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中。(通讯员:曾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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