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县(区)卫生计生局新农合分管领导、合管办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27人组成专项督查组,分两个小组对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县(区)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每县2个乡(镇)卫生院、2个村卫生室及27家新农合民营定点医疗机构的新农合及新农合大病补充保险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采取“县区间交叉稽查、抽查病例、现场核查、随访患者或家属和现场反馈情况”等方式进行,并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挂床住院、降低入院标准住院以及药品和高值耗材招标采购等工作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此次专项督查,进一步规范新农合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保障新农合资金安全规范运行,促进了新农合制度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临沧日报 通讯员 俸志刚 杨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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